11月16日是国际宽容日,设立“国际宽容日”的目的是增加“可视性”。至少每年一次让世界各国、国际机构、非政府组织和个人的目光聚焦于“宽容”主题,并为此贡献力量。
1945年诞生的《联合国宪章》序言中说:“力行容恕,彼此以善邻之道,和睦相处。”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设立国际宽容日的目的在于强调在多元化社会里,应通过普及宽容方面的教育,使人们和谐、和平地生活在一起。
促进不同文化和民族之间的相互了解
联合国决心通过加强不同文化和民族之间的相互了解来促进宽容。这是《联合国宪章》和《世界人权宣言》的核心要素。在这个以根本不尊重人的生命为特征的暴力极端主义不断增加,冲突日益扩大的时代,这一点更为重要。
1993年大会接受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教科文组织)提议,根据《容忍原则宣言》和《联合国容忍年后续行动计划》所载内容宣布1995年为国际宽容年。
1996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第51/95号决议,邀请各成员国于每年11月16日共同庆祝国际宽容日,举办针对教育机构和广大公众的活动。国际宽容日是继国际宽容年之后开展的活动。
教科文组织马登吉特·辛格促进宽容和非暴力奖
1995年,为纪念国际宽容年及圣雄甘地125周年诞辰,教科文组织设立了马登吉特·辛格促进宽容和非暴力奖,奖励在科学、艺术、文化或交流领域为促进宽容和非暴力做出杰出贡献的重要活动。
该奖项每两年颁发一次,颁奖仪式在11月16日国际宽容日举行。奖金额度为10万美元。获奖者涵盖对促进宽容和非暴力有卓越功绩的机构、组织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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