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是国际丧偶妇女日(International Widows’ Day)。在不少国家,丧偶妇女不但无法继承丈夫财产,反而从此沦为“贱民”,孤立无依,被殴打驱逐、逼奸杀害。自2011年起,联合国于每年6月23日庆祝国际丧偶妇女日,以吸引人们关注丧偶妇女的处境,倾听她们的声音,并给予她们所需的特别支持。
看不见的妇女,看不见的问题
对于世界各地的许多妇女来说,她们的基本权利以及个人尊严长期难以得到满足,这更加剧了她们的丧偶之痛。尽管全世界有超过2.58亿丧偶妇女,但她们一直在社会中得不到重视和支持。
今天,武装冲突、流离失所、移徙和2019冠状病毒病大流行导致数以万计的妇女丧偶,还有许多妇女的伴侣失踪或消失,我们必须将丧偶妇女的独特经历和需求放在首位,听取她们的想法。
以往的经验表明,丧偶妇女通常被剥夺了继承权,在伴侣死后被剥夺了财产,并可能被视为疾病的“携带者”,受到极度的污名和歧视。在世界范围内,妇女获得老年养恤金的可能性比男子低得多,因此,配偶的死亡可能导致老年妇女的贫困。在封锁和经济封锁的背景下,丧偶妇女如果病得很重或无法养活自己和自己的孩子,可能无法获得银行账户和养老金来支付医疗费用。由于单身母亲家庭和单身老年妇女已经特别容易陷入贫困,这是一个亟需关注的领域。
在6月23日国际丧偶妇女日之际,让我们来看看影响世界各地丧偶妇女的一些问题,以及必须采取哪些措施来维护和促进她们的权利。
为丧偶妇女争取权利
自2011年起,联合国于每年6月23日庆祝国际丧偶妇女日(第A/RES/65/189号决议),以吸引人们关注丧偶妇女的处境,倾听她们的声音,并给予她们所需的特别支持。
今天,国际丧偶妇女日为采取行动全面实现丧偶妇女的权利,承认其社会地位提供了一个空前的机遇。这包括向她们提供有关公平获得其遗产,土地和生产资源的信息;基于婚姻状况的养老基金和社会保障;体面工作和同工同酬;教育和培训机会。增强丧偶妇女的权能,使她们有能力养活自己和家人,还需要消除使她们遭受排斥、歧视或有害做法的社会污名。
此外,各国政府应采取行动兑现承诺,保障《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和《儿童权利公约》等国际法中所载的丧偶妇女权利。在许多国家,即使国内法对丧偶妇女的权利有所保护,但国内司法系统软弱无力,未能在实践中保障她们的权利,这一问题应该得到解决。司法官员的意识缺乏和歧视,可能导致丧偶妇女不愿诉诸司法寻求赔偿。
落实结束对丧偶妇女及其子女的暴力侵害,减缓贫困,并为所有年龄的丧偶妇女提供教育和其他支持的各项方案和政策,包括加速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行动计划。
在冲突后的局势中,应让丧偶妇女充分参与建设和平与和解的进程,确保她们为可持续和平与安全作出贡献。
此前,在2019冠状病毒病的背景下,丧偶妇女绝不能在我们“更好地重建”的工作中被遗弃。我们应确保复苏工作将其独特需求放在首位,并支持社会更加包容、更具抵御能力和更为平等。
历史上的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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