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节(The National Da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又称国庆节、国庆日、十一、国庆,是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而设立的节日,庆祝日期被定为每年的10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节是国家的一种象征,是伴随着新中国的成立而出现的,并且变得尤为重要。它成为一个独立国家的标志,反映中国的国体和政体。 国庆节是一种新的、全民性的节日形式,承载了反映中国民族的凝聚力的功能。同时国庆日上的大规模庆典活动,也是政府动员与号召力的具体体现。 具有显示国家力量、增强国民信心、体现凝聚力、发挥号召力是国庆庆典的四个基本特征。
节日由来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大典在北京天安门广场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正式成立,标志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
1949年10月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全国政协委员马叙伦因病委托委员许广平向会议提出“请政府明定10月1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以代替10月10日的旧国庆日”的建议案,会议决定送请中央人民政府采择施行。
1949年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决议指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宣告:自1950年起,即以每年的10月1日,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的伟大日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
节日活动
1949年12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十二次政务会议通过《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国庆纪念日为全体人民的节日,每年10月1日、10月2日放假两天。至此,国庆节被确立为法定节假日。1950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国庆节庆祝大会在天安门广场举行。
之后,每年会有不同规模的纪念活动,特别是包括阅兵式在内的“首都各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周年大会”。其中影响较大且最具代表意义的是开国大典、建国5周年、10周年、35周年和50周年、60周年、70周年的大阅兵。从1949年开国大典至今,共举行了16次国庆庆典和14次国庆阅兵,
除重要周年所举办的“首都各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周年大会”(国庆庆典)外,在平常年份时一般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举行国庆招待会以庆祝国庆日。
国庆放假
该节日在中国内地及其香港、澳门是法定假日或公众假期,法定的国庆假日在中国大陆为10月1日至10月3日共3天,但根据当年国庆节是星期几进行调休。一般会通过将其他周的周末休息调整到3天法定假的前后,来和该周的周末相连,从而形成7天的小长假。如遇中秋节等其他法定节假日则用连休8天假;在香港,法定假日在1997年和1998年时曾为2天,后改为1天;在澳门为2天。海外机构及企业有3天至7天的休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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